来源:泉州晚报
日前,永春县率先出台全市首个《“一户多残”残疾人家庭生活补贴叠加补助实施方案》,进一步加大“一户多残”残疾人家庭的帮扶力度。永春县残联已正式印发文件,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,要求各乡镇残联严格落实政策,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应享尽享。
《方案》明确,对符合叠加补助条件的“一户多残”家庭,在原有残疾人生活补贴基础上给予叠加补助,切实减轻其生活负担。叠加补助对象分为两类:第一类对象需持有合法的第三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经认定“一户多残”家庭里的重度残疾人(等级为1—2级),且共同生活、具有法定的赡(抚、扶)养关系,并经认定属低保户、脱贫户(原建档立卡户)家庭人员;第二类对象需持有合法的第三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,经认定同一本户口簿内家庭成员达3名及以上的持证残疾人,且共同生活、具有法定的赡(抚、扶)养关系。
对符合叠加补助第一类对象条件的,在原政策补助100元/月的基础上,给予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助;符合第二类对象条件的,在原政策补助的基础上,给予每人每月50元生活补助。当地将生成叠加补助第一类对象、第二类对象的名单,按月审批,按季度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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